對方的情緒和想法,一開始是因為我在乎,所以我願意遷就。

我一直有個原則,我當然願意對人好,但前提是我要一直知道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,假如一次、兩次、三次的讓我感受到自己的真心or情緒被人忽視,那我就會變得比誰都還冷淡,其實這說起來也沒有什麼,就只是不會主動去與人攀談罷了,反正我的任何付出或感受對方也不稀罕、也不當一回事,那我又何必自討沒趣?

我不會對誰誰誰生很大的氣,我只會就我自己認為是對的事情不妥協。

很多事我都願意包容,我可以容忍你的某方面,但在其他地方你就要做得更好,如果沒有那些其他好的地方,那麼我為何要讓自己受那些委屈?要求我該無怨無悔的付出嗎?很抱歉,我只能說,小姐我不是走那種大愛路線的!我有我自己的性格和自尊,so做人請別太超過,再說,你憑什麼!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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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inbin7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