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在網路上看到有女生抱怨阿兵哥被「洞八」的事,真的是…看一次,吐血一次!因為對外島阿兵哥來說根本從來沒遇過「么八」,拜託…什麼是「么八」請你也我體驗一下,可以嗎?

說到這點,許多人不能體會外島阿兵哥的苦處,只會覺得在外島就是天高皇帝遠的涼且爽,有這種想法的人實在是不可取,所以接下來就要講外島最令人詬病的「放假時數遠不及本島」!

在正常的情況下,也就是排除留守、管修等變數,一般義務役下部隊後擁有多少假呢?以2094T為例:

首先,我們不算榮譽假18,直接用全年08來算…星期六08:00放到星期日(假設17:00收假),放一次的時數為33小時,到退伍扣掉春假總共有41週可計,33乘以41等於1353(小時),也就是56天又9小時

再者,對外島兵來說殘酷的是,本島好像還不少人可以放到18的樣子,如果用全年18來算…星期五18:00放到星期日(假設17:00收假),放一次的時數為47小時,到退伍扣掉春假總共有41週可計,47乘以41等於1927(小時),也就是80天又7小時

上述兩者加總起來除以2,再加上春假(假設只有5天),我們可以發現本島義務役在下部隊後約可以放73天又8小時,或者更多(收假時間不一定是17:00)。

接著我們來算算外島的假期…

第一點要算的就是外島返台假,但是因為外島的返台假期變數太多了(ex:船延航或不開),所以我不說整體,就直接拿我男朋友(馬祖東引島)為例:

第一把假因為船延航6天的關係(名義上)變成放20天,但是是從要搭船的那一天就開始計假,第一天抵達基隆後下船是晚上19:30,也就是說第一天只放到4.5小時,再來收假的意思當然是指你必須回到部隊上,所以外島阿兵哥在收假前一天就要去基隆搭船了,也就是第19天的晚上(假設19:30集合)就要出發了!這樣算一算第一把假總共放了4.5+(17X24)+19.5=432(小時),也就是18天。

第二把假(名義上)放14天,但因為東北季風的關係,第一天下船的時間已經是晚上23:30,不誇張!於是第一天只放到0.5小時,同理,返馬前一天去搭船,所以第二把假總共放了0.5+(11X24)+19.5=284(小時),也就是11天又20小時。

第三把假沒有,因為(1)第一把延航太久、假不夠(2)第一把和第二把假中間他有請事假3天返台就醫,那乾脆我們就把事假那3天當作第三把假來算一下吧!第一天下船時間20:30,第二天晚上19:30集合搭船,(名義上)3天的事假總共放了4.5+19.5=24(小時),也就是1天。

第四把假還沒放,但(名義上)剩餘假還有16天,從前面三次返台的例子當中,我們可以發現每次的返台假約會被吃假2天,所以第四把我們就算放到14天吧。

第二點要算的是島休日,外島阿兵哥「沒意外的理想狀態」是星期日8:00-17:00島休,所以是9小時,當兵期間到退伍扣除返台假和春假的時間總共有34週可計,9乘以34等於306(小時),也就是12天又18小時。(註:大包子的實際狀況卻因腳受傷的關係,近兩個半月的島休變成「在營休」,而且在營休目前仍持續進行中...無奈阿...)

最後,我們將四把假實際放到的時間加總起來,再加上春假(假設只有5天),我們可以發現外島義務役在下部隊後約可以放57天又14小時,放假的時間根本遠遠少於本島義務役阿!!!

比比都是去當兵,抽到外島立刻就比本島少放15天以上的假,叫那些外島阿兵哥情何以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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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inbin7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